阿壩州汶川縣公共實訓基地建設項目
土壤污染狀況現狀調查報告公示
一、基本情況
“阿壩州汶川縣公共實訓基地建設項目”地塊位于汶川縣威州鎮七盤溝社區,于汶川縣公安局特巡警訓練基地以南,阿壩國投大樓以東北,中國郵政集散中心以北,在建汶川政務中心以東,七盤溝居住區以西,項目占地面積約2210.27m2。地塊2008年以前為汶川縣七盤溝村居民區,2008年汶川地震后至2011年對地塊內建筑進行拆除,拆除后閑置至2015年,2015年作為阿壩州川青甘高原物流產業園區建設項目施工辦公生活用房。2023年3月項目完工后對地塊內部板房進行拆除,并閑置至2023年8月。2023年8月西側臨近地塊開始汶川政務中心項目建設,因基坑開挖施工,施工開挖土方堆至本次項目調查地塊內至今。本次調查地塊規劃調整前為商業用地,根據《汶川縣國土空間規劃服務中心建設工程規劃條件通知書(編號:2024-001)》調整地塊規劃用途為機關團體用地,即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中的A1類行政辦公用地,屬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 36600-2018)中規定的建設第二類用地。
二、調查情況
通過現場踏勘、人員訪談以及查閱歷史資料可知,地塊內歷史不存在工業企業、規模化養殖場、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未涉及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填埋、工業廢水污染等。地塊外來堆土和建渣來源于2023年8月因汶川政務中心建設施工開挖土方,汶川政務中心建設地址歷史同為居民區,歷史無工業企業、無規模化養殖,因汶川政務中心建設項目施工堆存至本地塊的堆土、保溫材料和建渣,現場無顏色異常和氣味,不會對本地塊造成污染。非道路機械保養良好,地面及機械無油泄漏情況。故鄰近地塊施工活動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較小。
地塊周邊區域地下水不飲用,地塊內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污染;地塊500m范圍內存在居民區、學校、地表水體和果林;地塊周邊500m范圍內存在工業企業,經分析對本地塊的污染影響可忽略不計。
三、初步調查結論
該地塊未被列入疑似污染地塊,且不涉及重金屬、有機污染物和危險廢物等行業,通過現場踏勘、資料查詢和人員訪談等調查,地塊歷史上不涉及工礦用途、規模化養殖、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未發生化學品泄漏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無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填埋、工業廢水污染;不存在緊鄰周邊污染源的污染風險;現場踏勘未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跡。地塊的利用歷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況極低。無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塊污染的可能性很小,本次初步調查認為該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無需進入第二階段的調查。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可作為第二類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