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原東方電氣集團東方汽輪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汽”)工具分廠地塊位于德陽市旌陽區廬山南路三段33號東側(德陽市第六人民醫院北側),該地塊原為東汽葉片分廠,葉片分廠搬遷后短暫用作東汽工具分廠,后用于東汽庫房,廠區于2020年閑置至今。本次調查面積共計34827.16平方米(52.2407畝)。根據《德陽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老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本地塊用地性質已于2018年由工業用地變更為醫療用地。
二、調查情況
根據地塊系列導則,項目組分兩個階段開展了原東方電氣集團東方汽輪機有限公司工具分廠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并得出以下結論。
(1)本地塊共布設個13土壤監測點位,采集土壤樣品31個,采樣深度在0-3m之間(指扣除硬化層);1個土壤對照點位,采集土壤樣品1個,采集深度0m~0.5m。共布設3個地下水點位,其中布設2個地塊內地下水監測點、1個地塊外上游地下水監測點。
(2)土壤監測指標:31個樣品中其中13個樣品進行了46項全分析[包括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45項、pH、石油烴(C10-C40)],剩余15個樣品進行了含特征污染物的8項指標分析(pH值、砷、鎘、銅、鉛、汞、鎳、六價鉻、石油烴(C10-C40)),變電站點位加測了多氯聯苯指標。
(3)地下水監測指標:3個樣品均包含特征指標及常規指標,共計37項[色、嗅和味、渾濁度、肉眼可見物、pH、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氯化物、鐵、錳、銅、鋅、鋁、揮發性酚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鈉、亞硝酸鹽、硝酸鹽、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鎘、鉻(六價)、鉛、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鎳、石油類]。
(4)監測結果:地塊內所有土壤點位所有檢測項目的監測結果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其中六價鉻、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均未檢出,重金屬和石油烴C10-C40有檢出;地下水所檢測的36項指標監測結果中,3口井的監測結果均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表1和表2中Ⅳ類標準限值。
三、初步調查結論
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后續無需開展下一步詳細調查采樣分析和風險評估,未來作可作為醫療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