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塊概況
自貢市東部新城建設發展中心彩燈公園東側地塊位于四川省自貢市彩燈公園東側,地塊占地面積約578741平方米,地塊歷史上以居民區、林地和農田為主,2017年大部分農戶搬遷,目前地塊內均為荒地和林地,僅南側有3戶居民和1個林場看護所,緊鄰南側邊界處有一養兔場,2014年開始養兔,目前有兔約2000只,最多達到10000只。目前地塊內正在修路,地塊中部及南側大部分區域均正在挖方平場。根據《關于建立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的通知》(川環辦函[2019]371號),需要對該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二、地塊使用現狀和歷史
自貢市東部新城建設發展中心彩燈公園東側地塊,位于四川省自貢市彩燈公園東側,地塊占地面積約578741平方米,地塊歷史上以居民區、林地和農田為主,2017年大部分農戶搬遷,目前地塊內均為荒地和林地,僅南側有3戶居民和1個林場看護所,緊鄰南側邊界處有一養兔場,2014年開始養兔,目前有兔約2000只,最多達到10000只。目前地塊內正在修路,地塊中部及南側大部分區域均正在挖方平場。
三、地塊未來用地規劃
評估地塊位于四川省自貢市彩燈公園東側,地塊占地面積約578741平方米。根據《自貢市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整合維護總圖(截止2020年6月30日)》,評估地塊可劃分為十個部分(見表2.1-1),主要包括9個規劃區域和地塊內所有的規劃道路,總計面積約578741平方米。地塊內的9個規劃區域主要分為4類,分別為居住用地、商住用地、商業設施用地和社會停車場庫用地,參考GB36600-2018中分類,居住用地和商住用地為第一類建設用地,商業設施用地和社會停車場庫用地為第二類建設用地。本次評估出于從嚴原則,采用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評價。
四、調查情況
根據《關于建立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的通知》(川環辦函[2019]371號)要求,自貢市東部新城建設發展中心委托四川和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自貢市東部新城建設發展中心彩燈公園東側地塊開展了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
本次初步調查共布設了9個土壤監測點位(含1個地塊外對照點,共11個土壤樣品)、3個地下水監測點位。
五、初步調查結論
自貢市東部新城建設發展中心彩燈公園東側地塊共9個土壤監測點位(含1個地塊外對照點,共11個土壤樣品)中,所測的鉛、鎘、砷、汞、銅、六價鉻、鎳、石油烴(C10-C40)及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監測結果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調查地塊布設的3個地下水監測點位中,除地塊內南側W1的亞硝酸鹽、硝酸鹽和氟化物、地塊外北側W2的碘化物和地塊外東側W3的總硬度外,其余監測項目監測結果均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III類標準限值。地塊內居民不飲用地下水。
按照《四川省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要求,自貢市東部新城建設發展中心彩燈公園東側地塊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該地塊對人體健康的風險可忽略,不屬于《四川省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污染地塊,可不進行下一步的詳細調查。
2021年3月25日